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2769--200×代替GB/T 12769-2003
鈦銅復合棒
Titanium-clad copper bar
(討論稿)
國家標準化技術委會發布
前言
本標準是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編制的。
本標準是對現行國家標準GB/T12769-2003《鈦銅復合棒》的修訂。
本標準與GB/T 12769-2003《鈦銅復合棒》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動:
------按照GB/T 1.1-2009的規定,修訂了引用文件部分的引導語;
------根據GB/T 3620.1-2007的修訂情況,將原TA1、TA2牌號變更TA2、TA3,并增加新TA1牌號;
------增加了ZTA3牌號及其要求;
------對文中部分描述進行了修改。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T 12769-2003。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43) 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寶鈦集團有限公司、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2769-2003/GB/T12769-1991。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鈦銅復合棒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及合同內容等。
本標準適用于熱擠壓法、熱擠壓+拉伸法、爆炸復合法或爆炸復合+熱軋制法生產的用于制造金屬陽極電解槽及其它用途的鈦銅復合棒材(以下簡稱復合棒)。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620 鈦及鈦合金牌號和化學成分及成分允許偏差
GB/T 4698 (所有部分)海綿鈦、鈦及鈦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 5121 (所有部分)銅化學分析方法
GB/T 5231 加工銅及銅合金化學成分和產品形狀
GB/T 15073 鑄造鈦及鈦合金牌號和化學成分
ZBY 230 A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探傷儀通用技術條件
3、術語和符號定義
下列術語和符號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復合質量bond quality
復合棒復層鈦材和基體銅材之間復合(或貼合)的程度。
3.2 δ
復合棒鈦層厚度。
3.3 r
復合棒圓角半徑。
4、要求
4.1 產品分類
4.1.1 牌號、狀態、斷面形狀、規格
4.1.1.1 復合棒的基材為T1或T2牌號的銅, 復材為ZTA 1、ZTA2、ZTA3、TA1、TA2、TA3牌號的純鈦。
4.1.1.2 復合棒以熱加工狀態(R)硬狀態(Y)、爆炸復合退火(BM)或爆炸復合后熱加工(BR)狀態供應。
4.1.1.3 復合棒表面狀態為熱加工表面(擠壓)冷加工表面、爆炸復合退火或爆炸復合后熱加工表面。
4.1.1.4 復合棒的斷面形狀、規格見表1。

4.1.1.5 矩形復合棒規格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4.1.1.5.1 橫斷面寬厚比a/b≤6。
4.1.1.5.2 橫斷面外接圓直徑:R態:40≤D≤104
Y態:40≤D≤80

4.1.2 標記示例
4.1.2.1 用T2和ZTA2生產的熱加工狀態、邊長為29mm、鈦層厚度為2mm、圓弧半徑為7.5mm、長度為840mm的方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 T2-TA2 R 29×29×2-7.5×840 GB/T12769-200×
4.1.2.2 用T 2和ZTA 2生產的硬狀態、直徑為32mm、平面寬度為14mm、鈦層厚度為1.5mm、長度為1120mm的鼓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T2-ZTA2γΦ32×14×1.5×1120 GB/T 12769-200×
4.1.2.3 用T2和TA2生產的硬狀態、直徑為25mm、鈦層厚度為1.0mm、長度為850mm的圓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T2-TA2γΦ25×1.0×850 GB/T12769-200×
4.1.2.4 用T2和ZTA2生產的硬狀態、寬度為40mm、厚度為10mm、鈦層厚度為1.0mm、長度為1500mm的矩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T2-ZTA2γ40×10× 1.0×1500GB/T 12769-200×
4.1.2.5 用T2和TA2生產的爆炸復合退火狀態、寬度為50mm、厚度為20mm、鈦層厚度為1.0mm、圓弧半徑為12mm、長度為1500mm的扁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T2-TA2 BM 50×20×1.0-12×1500GB/T 12769-200×
4.1.2.6 用T2和TA2生產的爆炸復合+軋制狀態、寬度為40mm、厚度為10mm、鈦層厚度為1.0mm、長度為1500mm的矩形鈦銅復合棒標記為:
復合棒T2-TA2 BR 40×10×1.0×1500GB/T 12769-200×
4.2 化學成分
復合棒銅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T 5231相應牌號的規定;鈦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T 15073或GB/T 3620.1中相應牌號的規定。
4.3 復合棒的斷面形狀、規格及允許偏差
復合棒的斷面形狀、規格及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4.3.1 方形、矩形復合棒的圓角部分和鼓形復合棒的尖角部分的鈦層厚度應不小于表2規定允許的最小尺寸。矩形復合棒側面鈦層厚度不超出上偏差的0.2mm。
4.3.2 定尺交貨的復合棒其長度允許偏差為+8mm;倍尺長度應計入截斷時的切口量,每個切口量為5mm。
4.3.3 復合棒的彎曲度每米應不大于1.3mm。
4.3.4 復合棒的扭擰度每米應不大于1mm。
4.4 復合質量
4.4.1 復合棒應復合牢固。
4.4.2 復合棒的復合質量采用超聲波探傷法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
4.5 表面質量
復合棒的表面應清潔,不應有裂紋、折疊、夾雜等缺陷;允許有局部的、不超出尺寸允許偏差的拉痕、凸點和凹坑;表面局部缺陷允許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外形和鈦層厚度超出其允許的最小尺寸。

5、試驗方法
5.1 復合棒基材和復材的化學成分仲裁分析方法,分別按GB/T 5121和GB/T 4698的規定進行。
5.2 復合棒的鈦層厚度測量方法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5.3 復合棒的外形尺寸用卡尺測量。
5.4 復合棒的彎曲度用塞尺檢測。
5.5 復合棒的扭擰度用塞尺檢測。
5.6 復合棒的超聲波檢驗按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進行。
5.7 復合棒的表面質量用目視檢查。
6、檢驗規則
6.1 檢查和驗收
6.1.1 復合棒應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并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6.1.2 需方對收到的產品應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與本標準不符,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供方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6.2 組批
復合棒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復合棒應由同一牌號的銅、鈦,同一斷面形狀、同一規格、同一狀態和同一制造方法的產品組成。
6.3 檢驗項目和取樣數量
6.3.1 檢驗項目和取樣數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

6.3.2 復合棒銅的化學成分以原銅棒(錠)的合格證報出;鈦的化學成分以原鈦坯料的化學成分報出。
6.4 檢驗結果的判定
6.4.1 化學成分不合格時,該批判為不合格。
6.4.2 鈦層厚度不合時,加倍取樣進行檢驗,如仍不合格時,該批判為不合格。允許供方逐根檢驗,合格者重新組批交貨。
6.4.3 復合棒的尺寸和外形不合格時,單根不合格。
6.4.4 復合棒的彎曲度不合格時,單根不合格。
6.4.5 復合棒的扭擰度不合格時,單根不合格。
6.4.6 復合棒的超聲波檢驗不合格時,單根不合格。
6.4.7 復合棒的表面質量不合格時,單根不合格。
7、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標志
每個集裝箱應具有標簽或標牌,其上注明:
a)供方名稱或代號;
b)產品牌號、規格和狀態;
c)批號。
7.2 包裝、運輸和貯存
7.2.1 復合棒應用木箱、金屬箱或特制的集裝箱裝運(或采用供需雙方認可的其它方法裝運)。箱體應堅固,并應標出起吊位置。集裝箱采用的吊環(鉤)應合理配置。
7.2.2 運輸和貯存時,要防止碰傷、受潮和活性化學物質的腐蝕。
7.3 質量證明書
每批復合棒材應附有產品質量證明書,注明:
a)供方名稱;
b)產品名稱;
c)產品牌號;
d)產品規格;
e)狀態;
f)批號;
g)批重或支數;
h)所規定的各項檢驗結果和監督部門印記;
i)本標準編號;
j)包裝日期。
8、訂貨單(或合同)內容
訂購本標準所列材料的訂貨單(或合同)應包括下列內容:
a)產品名稱;
b)牌號;
c)狀態;
d)尺寸規格;
e)重量或支數;
f)本標準編號;
g)增加本標準以外內容時的協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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